开头来个灵魂提问:
假如你不幸买到了烂尾楼,在各方不懈努力下,终于有望复工交房。但前提是你得在原房款基础上,额外支付几十万的“续建费”,你会怎么选择?
是不是很为难?
不付吧,之前的买房款可就真打水漂了,半辈子积蓄买了堆破墙烂砖,还得每月还贷款供着,搁谁都会着急上火。
付吧,烂尾明明不是业主的责任,自己权利遭受损害非但得不到补偿,反而又要多花一笔“冤枉钱”,想想依旧是窝火。
——最近这样的事情就真实发生了。
没错还是那个前阵子因为《我家住在烂尾楼》的视频,而全网热搜的西安易合坊小区。
从之前的内容可以了解到,该小区于2015年因开发商破产资不抵债而停工烂尾,随后业主开启了长达7年的漫漫维权路。
到今年3月,300多位业主在无水无电的情况下搬进烂尾毛坯房生活,这才引起了媒体报道。
如今项目在的广泛关注下,终于开始缓慢复工,但业主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又被浇了一盆凉水。
TA们收到的通知书上明确写着:
将来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补交1800元/㎡(暂定)的续建费用,每户约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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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来万绝对不是小数目,而且还是额外支出的。这对于本就掏空家底上车,还背着沉重房贷的业主,无异于是晴空霹雳。
很多人不明白,当初买房老老实实交首付,办贷款,按月还月供,怎么到最后还要再掏钱,为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子“再买一次单”?
如此“不公平”的事,怎么会得到法院批准呢?这还得从开发商破产重整的原理说起:
一家开发商走到破产时,往往已经多方债务压身,动弹不得。这里面有企业员工的工资与社保,有向政府滞纳的税款,有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也有材料商,设计公司的货款和服务费等。
当然对于购房者,开发商欠他们房子。
想象一下,要是开发商在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直接破产清算,那以上绝大部分人的欠款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了。
所以为了减少损失,降低社会风险,往往会优先对其进行破产重整,让它在抢救后尽可能多还出钱来。
而这个过程需要每个债权人各退一步,均担一部分损失。否则重整进行不下去,大家的债权也将随着企业倒闭一起灰飞烟灭。
显然西安易合坊项目的开发商属上述情况,因此法院裁定书里提到的续建费,本质上就是购房者作为债权人之一,需要让步付出的“重整成本”。
但只要计划一天不通过,上述这些债权人就都没法拿回欠款,员工急着要工资养家糊口,建筑建材商急着要工钱货款来维持运转,一直拖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且风险更大。
所以无奈之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完了程序后强制批准重整计划通过,而这次购房者有两个选择:
1、申请货币清偿,由开发商负责退还购房人此前支付的购房款;
2、接收建好的房子,但在办理产证时要承担续建费;
但这两个选择似乎都不能让购房者满意,因为
选择货币清偿的话,只能拿回当时的购房款。过了这么多年,不算上通胀,光是现在的房价已经涨了多少?况且现在拿着退回的钱,也买不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房子了;
而选择接收房子的话,要再支付20万的续建费用,这笔钱对普通人来说都是不小的压力,更何况是前面提到的为了省点租金才无奈搬进烂尾楼居住的那300多户业主们;
这些业主已经熬了整整7年,可等来的最终结果,还是要么钱要么房,总之得承担一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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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谁又能说这不是一个较好的结局呢,毕竟在这背后还有很多烂尾楼的业主至今等不来问题解决的那一天。而且法院的这个裁定,也是公平的。
前面说过重整产生的损失,各债券人都要均担,不可能由某方或几方来承担。
事实上在这个事件中,最惨的不是这些业主,而是普通债权人,因为他们偿付比例只有约30%多,损失接近70%。如果续建费再由他们承担,确实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在谁都希望降低自己损失的情况下,“各领五十大板”或许是两边都不满意,但绝对是公平的做法,也是最优的选择。
很多人这时候可能还有疑问,出了这么大的事,害惨了那么多人,社会影响这么恶劣——
ZF能不能掏钱给解决,让所有人都开心呢?
当然不能。财政资金主要来自于老百姓缴纳的各类税收,理应用在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上,不可能拿着大家伙的钱为一小撮人的损失买单。
ZF本就不会为烂尾楼兜底,更何况是楼市遇冷,经济下行压力陡增,地方钱袋子也紧张的当下呢。
如果给2022年楼市摘出几个关键词,那么“保交付”一定位列其中。
从年初开始各种房企暴雷,工地停工,延期交付……的新闻就不绝于耳,到了年末,虽然救市政策滚滚而来,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情况好也转尚时日。
换句话说,“续建费”这样的事可能还会陆续发生。
在地产行业最末端也最弱势的购房者,注定是要为行业转向的阵痛,还有自己的判断失误来买单。
在此唯有劝大家伙,接下去买房一定要擦亮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