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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网友私信我,说自己手头有3套房子,现在儿子长大了,男大当婚,所以打算过户一套房子给儿子当婚房,现在迷惑,到底用哪种方式最划算?
「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最划算」,大概能与「哪里房子实惠点」、「XX小区能不能读X学校」并列,称为老百姓最关心的楼市三大话题之一。
中国式的家庭关系+中国式的合理避税,很多家庭都会在人生不同阶段碰到这个问题,因此很有必要给大家集中回答一下。
首先,排除掉诸如“假离婚+假结婚N次”这类奇技淫巧的做法,合法合规合乎道德地过户给子女方式无外乎3种:
继承、赠与、买卖。
再来具体说说这三种方式。
短期之内费用是最低的,因为继承者继承这套房子,大头契税无、个税无,要交钱的公证费、登记费、印花税金额都不大。
但长期来看费用就不见得低了。
如果子女继承获来的房子没满5年就转让,首先个税就得缴20%,因为你继承这套房子,原购置成本是0元,现在你卖出去N元,前后差额就等于N,个税就要全额征收。
如果卖房子时候继承来还没满2年,还需要缴5.6%的增值税。这个在各个地方上实际实施略有不同,嘉兴平湖这里的话实行的是5.3%。
如果卖房子时候继承来已满2年,增值税可以免征。
如果子女继承获得的房子,满5年了,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那么增值税和个税都可以免掉。
契税是买家承担的,根据买家个人情况来征收,此处不做展开。
但采用继承这种方式过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
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后!
也就是说,父母都还健在,想用继承方式过户给子女压根是行不通的!
而继承对象也必须是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这些。
如果两个压根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说要“继承过户”,是不可以的。
如果被继承人走得匆忙,没有写遗嘱明确谁来继承房子,那么房子届时就会成为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子女配偶也有权分割一半。
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一个人名下,那其他继承人必须申明放弃才行。
这要是碰上独身子女家庭还好,万一多子女家庭,或者孩子跟父母一方不对付的,那家庭伦理大戏就要上演了,……
赠与跟继承比较相似,短期费用很低,子女免征个税,但是需要缴纳契税(根据子女名下房子套数,1%—3%来征收),金额较小的还有公证费、登记费、印花税。
缺点也类似继承,就是你获得这套房子购置成本是0元,所以转手卖要缴20%个税。
其他增值税啊,满二满五的减免,可以参照前边继承那些。
赠与这种形式可以说非常接近于继承,而且父母健在时候就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孙子,甚至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但采用这种方式过户的家长一定要注意,如果您的子女已婚,且你们对自己孩子的配偶不是特别信任,那么千万记住将房子赠与子女时要明确只赠送给子女。
否则这套房子会成为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万一未来小两口闹掰,子女的另一半是有权利分走一半的!
此外,如果父母本身有债务纠纷,想把房子无偿赠与子女,有可能被认定有转移财产的嫌疑,这种赠与也可能会被判决无效。
03买卖方式过户
既然是父母过户给孩子,那“买卖”只是走个形式,不需要真金白银掏房款,也不需要中介参与,但“买卖”所涉及的税费必不可少
短期来看,“买卖过户”费用比较高,二手房交易所有税费一个都逃不了,增值税(5.6%)+个税(1%)+契税(1%—3%) 是大头,加起来将近房价的7%-10%。
长期来看,如果没满2年交易,增值税和个税是大头,但是个税只需要缴1%(而赠与、继承的房子是20%)。单个税上的优势,就把前面两种方式比了下去。
满2年免增值税,满5且唯一免征个税,这些与前面两种形式并无二致。
回归到题目本身,父母如何过户给孩子最划算?现在也有了答案。
三者比较,继承过户优势是最明显的,但这种过户方式必须发生在父母去世之后,所以急着过户的,可以忽略这一选项。
剩余两种方式,如果过户完之后,这房子子女打死也不卖的,那么优势排序 赠与>买卖!
如果过户完后,没过多久就打算要转手再卖掉的,那么优势排序是 买卖>赠与。
如果这一切都还未知,此刻手头也没啥余钱交税的,那出于短期省钱的考虑,赠与>买卖。
最后我的一个律师朋友为我预设了一种场景,很有意思,大家不妨讨论下:
遇到这样的情况,你该怎么办?该如何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