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风口浪尖预售制
最近一阵,因部分项目烂尾导致的业主“强制停贷”在全国蔓延。
衍生话题“预售制合理性”也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某大前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就在振臂高呼,是时候取消预售制了!
而经济学家马光远则直接说目前的预售制度是扭曲的。
事实上,每年都有那么几个人跳出来呼吁取消预售制,但溅不起多少水花。
唯独这一回特殊的时间节点背景下,舆论来势汹涌,专家带头,网民支持者也甚多。
商品房预售制度,第一次真正遭受到了巨大挑战。
02 专家呼吁有理
专家们呼吁取消预售制,主要有这么几个出发点。
第一,改成现房销售,购房者和开发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房子看得见摸得着,质量有保障,可以避免经济纠纷,降低不确定性,杜绝烂尾、开发商跑路的事件发生。
第二,有助于优胜劣汰,造完的房子才能拿来卖,购房者用脚投票,淘汰掉一部分别有用心只想着圈钱的开发商,留下真正用心造房子的房企。
第三,降低金融风险,预售制下按揭买房,等于把资金风险转嫁给了银行,一旦出现最近这样的情况,开发商钱拿到了,购房者房子却拿不到,断供的话个人与银行都成了受害者,金融领域面临风险较大,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专家的建议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他们的良苦用心我们也可以感受到。
但笔者依然觉得,预售制不应该一刀切,全盘否,更不应过度妖魔化。
03 预售制并非一无是处
那为什么当时要推行这个制度呢?
原因很简单,房地产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如果地价还是那么高,融资成本还是那么高,房价还是那么高的话,开发商没有预售,去化周期会拉长,最终导致商品房供应减少,房价上涨,最后还得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而采用了预售制度,对三方有利:
对开发商来说,100亿的项目,不需要一下子掏100亿出来,只需要边卖房,边回收资金,边盖房子。资金沉淀更少,也可以省下不少利息,降低财务成本。
对地方来说,如果你手头有钱却不花那GDP就不会动,你一分钱流通再流通, 创造出三分四分的价值,有利于经济发展。
对购房者来说,因为没有即时满足,期房价格可以更优惠,买的时候房产品可以更时髦。
所以,预售制并非一无是处,在中国经济腾飞的过去20多年,预售制的存在保障了房地产的蓬勃发展。
04 根源不在制度
那有人就会说了,现在“暴雷频发+项目烂尾”,不就是因为预售制造成的吗?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我想反问一句,发生交通事故,难道问题的根源在于交规吗?
举个例子,交通规则本身是没问题的,告诉你红灯停绿灯行,酒后不得驾驶车辆。
如果大家都严格遵守交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就很小。
但总有那么一部分人不按照规章开车,又没有人及时出来制止,甚至有些交警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睁只眼闭只眼,那出问题当然就是早晚的事。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应引以为戒,严格遵法,严格执法,而不是说出事故了,就要变更交规,甚至让大家都别上马路了。
逻辑上,这属于错误归因,有点滑坡谬误。
05 严格执行规章才是正解
回到主题,呼吁取消预售制的人,大概都没有认真读过各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我们以浙江2010年版本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为例,其实里头很清晰的划定了24条办法(全部条例链接点这里)。
如果认真执行,这里头的罚则条款就非常严厉,理论上违规成本极高。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偏偏监管的单位不作为,购房人的钱被挪到另外项目,或者直接是拿来归还前期买地的借款。
反正没人管,不想管,不愿管,房企也没必要自戴枷锁,于是愈发无法无天,蹬鼻子上脸。
本来监管账户是专款专用,账户的钱拿来盖房子的,但房地产行情太好了,房企春心萌动,十个锅发现可以九个盖,八个盖……
可当房地产行情不好的时候,十个锅一个都盖不过来了,就会发生烂尾了。
而且这样的房企,往往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推一个,倒十个,连锁反应剧烈……
最后,笔者不同意专家的一刀切,即便2020年海南已经全岛实行现房销售,
但现在绝对不是预售制改现房销售制的最佳时间节点。
而当下问题的解法,除了问责追责,保交付,还应该严格落实既有的规章制度。
不能一昧地容忍,降低违规成本,甚至担心处罚得狠了,人家就躺平了。
纵容无赖行径,就是人为制造行业的劣币驱逐良币。
如果房地产领域的参与者、开发者、监管银行、监管单位、房管部门真的都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出现烂尾的概率其实是微乎其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