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这段时间,或许是因为房贷收紧,又或许是因为传统淡季已至,二手房成交数据非常惨淡,行政中心过户也没了往昔***那般热闹光景。
中介开门做生意,没有成交怎么办?文艺中介选择闭店旅行,追寻诗和远方;普通中介选择转型做副业,婚介培训晚托班,什么热闹搞什么。其实“赚钱不分贵贱”,日子虽然难过,但还是得想办法过下去……
这其中,有一小撮中介,百无聊赖,开始不讲“武德”,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玩起了“套路”。而一些客户不幸中招,招致损失。
有人看到这里会疑惑,规则允许范围内也算套路吗?
我只能借用罗翔老师那句话“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接下来我要分享的案例,不违法,但有点“五行缺德”。且真实发生在我身边。
两个朋友亲历了这些“套路”,在隐去他们真实姓名前提下,强烈建议我把他们的“血泪史”讲给更多人听,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02
A君的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房子委托中介挂牌出售145万。当时中介找到个下家中年男张三,张三看房子后很满意,但说自己岁数大了无法贷款,提出分期付款。A君见张三非常诚恳,心一软,于是同意让张三房款在半年内分三次陆续付清。张三还提出儿子拿来当婚房,所以着急装修,钥匙***好立马交付,后续物业费由张三承担,A君同意。双方在中介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结果半年过去了,A君在张三处收到先后两笔房款再加***初的10万定金,合计130万,但***后一笔15万余款却始终不见动静,A君多次催促,张三均以各种理由搪塞,A君见张三不给钱也过不了户,就没有“逼很紧”。到了6月底,张三通过中介主动联系A君,要求三日内完成过户,并积极配合去银行办理贷款。
A君一脸懵逼,怎么你张三又可以贷款了?现在银行放贷时间这么慢,你这拖了两个月不说,接下去放款没准要到年底,就剩15万,至于吗?
接着令A君崩溃的是,他发现自己配合过户的买家竟然从中年男张三,变成了素未谋面的小年轻李四!
写到这里,我估计懂行的朋友应该已经意识到了,这是一桩很典型的“中介吃房子”操作。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张三的确就是一个中介,他将A的房子145万(实付了130万)吃进,用半年多时间找了另一个下家李四,以180万的价格出售。一番转手,净赚35万!
A君得知真相后自然不乐意,房子去年10月卖,拖到现在才过户,出于信任你以为你要装修把钥匙提前给你,现在想来房子装修是假,拿来给下家看房是真。凭啥你张三空手套白狼赚了35万溢价。那我房子不卖你了,就不配合你过户!
但此时,令A君更崩溃的事情来了,那位撮合A君与张三成交的中介拿出房屋转让合同(没错,A君自己竟然没有留档!),而房屋转让合同上的内容,如今看来真的是早已埋下的陷阱:
首先,付款方式一览中,填写的内容是:2020年10月31日前再付陆拾万,2021年1月31日前再付陆拾万,留拾伍万元整到过户当天付清。
而在备注栏,写着:付款以银行转账为准,过户时间姓名由乙方(也就是张三)决定,房屋钥匙今天交给乙方。2020年10月之前的物业费由房东承担。
这份房屋转让合同,有白纸黑字A君的签字确认,其内容翻译过来就是:我乙方接下去卖谁,卖多少钱,跟你甲方一毛钱关系没有,而且我让你配合过户就得配合!
其实这桩案例中,A君被“套路”,主要归咎于自己的愚蠢,第 ·一合同内容不认真看(划线部分就是坑),第二不留存自己一份房屋转让合同(都在中介处,后期任凭人家涂改),第三没有找懂行的朋友把关(人家张三跟中介联合起来吃你房子了,你却直到东窗事发才跟鲁提辖说这事儿)……
当然,我还想说的是,作为卖家,请收起自己廉价的同情心,如果照章办事,请一字一句地斟酌合同内容!
03
比起A君的愚蠢,B君的故事简单许多。
B君要卖自己的房子,中介张三作为卖方中介发布房源信息,后来中介李四作为买方中介带来买家,房子看过很中意,双方价格谈妥,于是签了合同付了房款配合过户,一切看似很顺利。
但这个故事中,有个插曲,就是B君跟自己的中介张三口头协商过中介费,说房价1%的中介费有点贵,自己这套房子挂的不是很贵,所以不管谁卖掉,就付5000块中介费,中介张三表示认同。
而在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又出现一个中介王五,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没错,合同上出现了三个中介的签字)。B君以为张三王五属于同一个公司的,后者拥有啥签字的资质,所以并未在意。
在B君和买家过户完一周,中介张三突然微信私发B君,要求B支付房价1%作为中介费。不然就起诉他。更拟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正是王五,被告是B君。
B君赶紧回家去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发现所签的是合同上备注栏并未有中介费的特殊约定,而二手房买卖合同用的是平湖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中有一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支付中介费各1%(按该房成交总价的1%收取)”。
而口头承诺的5000元中介费,因为是口头承诺,中介张三早已不承认。
截至发文,这个事件尚在处理中,据说协商调解也未果,中介张三李四王五组成了同盟,一定要让B君支付这1%的中介费。
这个案例中,B君口头约定中介费其实是现在很多人卖二手房时的真实写照,我相信很多中介都是按照“当初说好的数”收取中介费的。
但有时候,宁可先小人后君子,否则就像B君这样,恰恰碰上一个,或者是一个组合的中介,利用约定内容没有写入合同,继而用格式合同来收讨中介费。
放往常,估计一切都可谈;但现在有些中介闲着也是闲着,这一锤子买卖做下去,还不得狠一点吗?
04
说实话,本文并不是要扒二手房交易老底,相反,我觉得案例中的A君B君得为自己的草率、糊涂买单。
但常识的匮乏,信息的不对称,或许才是很多人被套路的根源所在。
***后我总结了几条,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特别要注意的干货。
掌握这些常识的朋友,比没有看到本文的人,至少要少损失几十万。
买二手房签合同之前,切记,一定要查看房本的产权性质是否是住宅,是否是私产以及房屋的年限,避免未来读书读不了,贷款贷不出这类纠纷产生。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见到房主本人/买家本人,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甲乙方本人无法到场,也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来全权办理,卖房已婚情况下,配偶要有同意出售证明。
买二手房要签正规的三方合同,一般只要是正规的中介公司都会提供格式合同,是由卖方和买方以及中介公司三方各持一份,记住,自己一定要留档!
查看即将买入这套房产,他是否在出租或者抵押当中。这里要明确的是,它是银行的房贷抵押,还是民间的一些借贷抵押,以及,他现在出租的年限和出租的到期时间等等,今年民法典推出后,还有新的概念居住权,这套房子是否有人在里面有居住权,这些一定要明确。自己弄不明白,就让中介去尽职调查,这是中介应该履行的义务!
就是买卖过户的过程当中,如果说产生了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由谁来承担,这些一定要写的非常的明白,把它附到合同里面,以免后续出现扯皮的情况,尤其注意平湖的格式合同备注一栏,所写的每个字都要斟酌,避免歧义,避免被挖坑,避免自己掉坑!(同样,付款方式那一栏,买家如果对于银行放贷时间不是确定,那就不要把尾款时间写太早)
就是要明确房屋的交割时间,以免卖方因为各种借口和原因拖延,并且要把违约责任写到合同里面,我建议卖家如无必要,不要因为可以省几个月物业费就把钥匙提前交付给买家,这都会存在未来纠纷隐患。
就是在你买房的时候,你要确认这个房子现在里面有没有户口,如果有的话明确它的迁出的时间,明年平湖开始***学位制,如果冲着读书去的家庭,还要明确原房东有没有占着学区名额。
该房设置有没有赠送的家具,家电等等,一定要写明,品牌颜色写得越详细越好,以免后续出现各种交付时候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