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规告字〔2021〕5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行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年土地税收(万元/亩)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2021平-14号 | 平湖市新仓镇朝阳路西侧、金沙路南侧 | 37584.6 | 城镇住宅用地 | 1.0-1.8 | ≤30% | ≥30% | 沿西侧用地红线50米范围内<15米,其余区域<60米,且建筑层数不得低于4层。 | / | / | / | / | / | 70 | 6756.4 | 33782 |
该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该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50582万元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无偿配建住宅程序,竞报配建住宅面积最大者为竞得入选人。 | |||||||||||||||
2021平-15号 | 平湖市新仓镇金沙路南侧、恒业路东侧 | 2318.1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0 | ≤30% | ≥30% | <36米(建筑层数不得低于四层) | / | / | / | / | / | 70 | 174 | 870 |
该地块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整体销售,自持年份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20年。该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该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1300万元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无偿配建住宅程序,竞报配建住宅面积最大者为竞得入选人,该地块配建住宅不计入自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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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平-16号 | 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卡迪夫南侧、朝阳河西侧 | 23330 | 工业用地 | ≥1.6 | 30%-60% | 10%-20% | <24米 | 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91 | ≥14.15 | ≥9997 | ≥89.3 | 50 | 147.5 | 1475 |
2021平-17号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兴公路东侧、新群路北侧 | 50805 | 工业用地 | ≥1.5 | 30%-60% | 10%-20% | <80米 | 通用机械设备制造业 | ≥350 | ≥2.5 | ≥4700 | ≥30 | 50 | 332.8 | 3328 |
2021平-18号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善公路西侧、新群路北侧 | 22758.9 | 工业用地 | ≥1.5 | 30%-60% | 10%-20% | <24米 | 通用机械设备制造业 | ≥350 | ≥2.5 | ≥4700 | ≥30 | 50 | 148 | 1480 |
2021平-19号 | 平湖市新埭镇平兴线东侧、泖口河南侧 | 29334.8 | 科研用地 | 1.5-4.0 | ≤45% | ≥15% | <60米 | / | / | / | / | / | 50 | 897.8 | 4489 |
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 |||||||||||||||
2021平-20号 |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西侧、海河路北侧 | 20000 | 工业用地 | ≥1.53 | 35%-65% | 10%-20% | <50米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400 | ≥2.94 | ≥4700 | ≥56.8 | 50 | 129.8 | 1298 |
2021平-21号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东侧、新明路北侧 | 22510.9 | 工业用地 | ≥1.0 | 30%-60% | 10%-20% | <24米 | 医药制造业 | ≥511.63 | ≥1.67 | ≥1060 | ≥40 | 50 | 143.9 | 1439 |
2021平-22号 | 平湖市新仓镇建新路东侧、金沙路南侧地块 | 56895.1 | 城镇住宅用地 | 1.0-1.8 | ≤30% | ≥30% | 沿东侧、南侧用地红线50米范围内<15米,其余区域<54米,且建筑层数不得低于4层 | / | / | / | / | / | 70 | 10236.6 | 51183 |
该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该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76583万元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无偿配建住宅程序,竞报配建住宅面积最大者为竞得入选人。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2021平-14号、2021平-15号、2021平-19号、2021平-22号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021平-16号、2021平-17号、2021平-18号、2021平-20号、2021平-21号地块申请人参加报名前需通过平湖市项目准入评价,并在报名时将平湖市项目评价意见书上传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及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10:00至2021年5月28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6:00时)
(三) 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2021平-14号、2021平-15号、2021平-16号、2021平-17号、2021平-18号、2021平-19号、2021平-20号、2021平-21号地块为2021年5月31日10:00时;2021平-22号地块为2021年5月31日10:3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CA认证办理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详见须知。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转作出让金。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块现状出让,涉及地上地下电缆线、电缆井、污水管道和污水井等管线须做好保护工作,如须迁移的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自负。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地块所在地注册公司( 已注册的除外)。
(六)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九、联系方式: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联系电话:0573-85631722、0573-85621080,联系人:李先生、陆先生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
联系电话:0573-85637256,联系人:张先生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
联系电话:0573-85631735,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