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收关之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完善住房保障系统建设,聚焦城乡危旧房目标任务不放松,积极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实施精准保障,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通过“主动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建设、民政、公安、自然资源等市级部门及各镇、街道村镇建设部门联动,对我市城镇低保、低保边缘、特困等社会救助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建档立卡、常态化审批等形式实施精准核查和主动救助,实现“应保尽保”;保障479户(次)城镇中低收入和35户低保、低边、特困等住房困难家庭,发放203.41万元租赁补贴。
二是开展“扩面保障”打破“户籍限制”。持续深化提档扩面工作,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至城镇住房困难户,并进一步打破“户籍限制”,将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体系,加大外来务工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缓解其住房困难问题,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保障475户(次)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及75户(次)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130.72万元租赁补贴。
三是实施“重点保障”解决“行业需求”。推进重点行业保障,以租赁补贴等形式实施专项住房保障政策,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降低门槛,推进公交、环卫行业一线人员公租房保障,改善特定行业人员的居住条件;保障57户公交、环卫行业一线人员,发放9.12万元租赁补贴。
加强排查,持续推进城乡危旧房治理
一是强化房屋排查,落实住房安全。开展辖区内防疫隔离点房屋及其他公共房屋安全排查登记工作,并组织实施鉴定及应急处置工作;针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人员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调查核实;建立我省未实质性解危的城镇危房业主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审核完成“浙江安全码”赋码工作。
二是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常态化管理。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建立网格,加强镇村两级常态化管理工作,强化数据比对,确保困难家庭人员一户不漏,并导入了省农房信息系统。
三是专项行动加速度,危房改造实现零存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通过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明确时间任务节点,进一步加强指导力度,主要通过腾空、加固、改造、产权置换等方式完成剩余20幢城镇危旧房的实体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面部署推进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 65户农村危房已全部完成治理改造。
四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全市住房安全管理。印发《平湖市危旧住房安全防范和处置应急预案》,增强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管理,深入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加快传统保留村落农房设计落地,目前我市6个传统保留村落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村已经全部列入了嘉兴市试点,现已全面开工初显成效。
二是加强农房建设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农房建房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四到场”制度,保障农房建设安全和工程质量。开展农房建设“挂牌施工”和“绿色围挡”。
三是加强农房图集编制。为着力打造“金平湖江南水乡民居”,组织编制了新版《平湖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本版图集共有33种户型,能够满足新时代农民的建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