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建设局也多次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发文对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并积极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趋于规范。不过,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损害群众购房利益行为仍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难以用现有法规进行很好规范。
11月10日,由市建设局和市场监管局在9月底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销售与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平建〔2019〕99号)开始正式实施,按照“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管理”方面的新要求新举措,我市的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仅提前一个月就向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预告宣传,还通过培训进行政策解读。本次新政开始后,网签备案服务事项主要有三方面的调整:一、规范书面告知行为。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存量房买卖时应书面告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经交易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留存;二、开展实名从业服务。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实名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服务对象出示《嘉兴市从业服务证》;三是规范存量房网签备案。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存量房交易的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将机构名称与该套存量房销售经纪从业人员的姓名信息准确填写入存量房买卖合同。
目前我市已有1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470余人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得了《嘉兴市从业服务证》,为新政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因此按照新政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可以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经纪服务代理、居间等行为实现监管“全覆盖”,以此来提升行业诚信度和责任感。今后,我处还将继续通过“软硬件”升级来健全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制度,让老百姓买到放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