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住房保障补贴发放443户(次)711.28万元,其中:发放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147户(次)162.43万元;2017年度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142户(次)34.99万元,下半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130户(次)32.96万元;另有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购房补贴19户369.6万元,同时发放军转干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购房补贴5户111.3万元。
根据我市《关于公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的通知》(平建〔2017〕34号)文件,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2800元;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按三类保障家庭分类实行每月每平方米14元、13元、10元的差级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