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7〕21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2017-93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北侧、平兴公路东侧 | 29826.5 | 工业用地 | 1.2-1.55 | ≤35% | ≤ | 15%-20% | 50 | 304 | 1516 |
2017-94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北侧、福善公路西侧 | 53643.7 | 工业用地 | 1.2-1.55 | ≤35% | ≤ | 15%-20% | 50 | 546 | 2726 |
2017-95 | 平湖市独山港区海兴路南侧、海港路东侧 | 63996.8 | 工业用地 | ≥1.5 | 35-60% | / | 10%-20% | 50 | 632 | 3156 |
2017-96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工路南侧、嘉吉食品西侧 | 1869.2 | 工业用地 | ≥1.5 | ≤60% | / | ≥10% | 49 | 20 | 97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参加报名前需通过平湖市项目准入评价,并在报名时将平湖市项目评价意见书上传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及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
(二)报名时间:
(三)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CA认证办理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5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交纳;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 已注册的除外)。
(六)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0573-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