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根据《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行周日轮班服务制度的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实施周日预约办理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 范围。包括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过户登记。不动产权证书采取快递送达或下周一自行领取。
(二) 工作时间。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及其连休的周末双休日除外。)
(三)周日办理 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573-85631909。
平湖市 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