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嘉港告字[2017]第14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二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土地按现状土地出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2017-17号地块规划要求:“因地块规模小,北侧狭长,要求与原开信园共用已建出入口。”与原开信园共用已建出入口事宜,由竞得人自行与开信园出入口相关权利人协商。
2017-18号地块建筑限高35米,局部18米,详见选址示意图阴影区。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人范围: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方式为: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2个地块溢价率分别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程序,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最大者为中买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到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0月5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6日至2017年10月18日16:00时(工作时间内),申请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6:00时。
3、报价时间:2017年10月6日至2017年10月20日9:3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嘉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0:00时。
2、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00万元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将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嘉兴港区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系地址:嘉兴港区天妃路929号
联系电话:0573—85582856 85582332(缴纳竞买保证金前,请联系确认账户及账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丁女士
2、土地出让金缴纳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乍浦支行 19340801040014615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平湖乍浦支行
33001638835050006445-0001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乍浦支行 1204080129200030665
平湖市 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9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