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新增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今年年初,我局就把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列入市创新“大会考”和“铁军打造”工程领导驻点破难项目,认 真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订方案,明确目标。5月初,制定下发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40号),明确目标任务, 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原则,全面分析排查批而未供土地底数及形成原因,及时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调查摸底,分类处 理。上半年,通过对全市1999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每一宗未供土地的原因,并采取不同方式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共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372亩,具体措施有:
一是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定期与各责任主体对接,对前期开发工作未完成而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要求加快推进土地开发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及时形成供地条件。对建设项目未落实到位的,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及时调整、落实建设项目,对已上报的供地材料,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供地实施进度,今年共落实项目完成供应1312亩。
二是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对 于2015年前原计划批次,近期尚无项目或由于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难以供地的,按照“谁主动盘活谁使用”原则进行异地置换盘活;对于各主体不主动盘活的地块,一律纳入强制盘活范围,盘活指标由市级统筹使用。
三 是完善手续办理一批。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未供先用的,抓紧补办用地手续,对于工业及经营性用地未供先用的,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后办理供地手续。今年共完成手续补办60亩。
四是查清情况核销一批。对于 道路、绿化、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查清情况确属无法单独划宗进行供地的,在系统上予以核销。
(三)强化督查,加强考核。 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作为专项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每月定期做好对接,及时解决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定期通报各责任主体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情况,对历年来的供地率进行排名,并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进一步增强清理批而未供土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