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7〕9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方路北侧、南市路东侧 | 25968.2 | 城镇住宅用地 | ≤1.5 | ≤30% | 河道东侧<24米;河道西侧<60米 | ≥30% | 70 | 4500 | 22290 |
2 | 平湖市当湖街道大胜路东侧、怀橘路北侧,东湖中学育才校区西侧 | 41083.9 | 城镇住宅用地 | ≤2.2 | ≤25% | 大于24米;小于60米 | ≥30% | 70 | 9300 | 46100 |
3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南侧、新兴二路西侧 | 59430.2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2.1-2.5 | ≤25% | <100米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3400 | 66700 |
4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南侧、兴平一路西侧 | 27293.9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2.1-2.5 | ≤25% | <80米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800 | 28660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方式为: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1号地块溢价率达到70%、2、3、4号地块溢价率达到90%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程序,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者为中买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10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2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申请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2日15:0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5:30时。
2、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00万元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财政收入专户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10832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1137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29300006748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19812
平湖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31000000000669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18941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7665836157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