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嘉港告字[2017]第05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一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土地按现状土地出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建筑限高80米。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单套住宅建筑面积不超60平方米,总套数不少于600套。
二、竞买人范围: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挂牌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供由港区经发局出具的规上企业认定书。该地块及建成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均由公司自持,不可分割转让、销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5 日(国定节假日除外),到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5日(国定节假日除外),到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5日 14 时 30 分(国定节假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 年 6 月 5 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挂牌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6 日 9 时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国定节假日除外),报价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国定节假日除外)。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 年 6 月 20 日 10 时0 分。
2、地块竞买成交后,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需另缴纳成交总地价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开工申报审批后,不计息退还40%。剩余6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十天内不计息退还。
4、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将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系地址:嘉兴港区天妃路929号
联系电话:0573—85582856 85582332(缴纳竞买保证金前,请联系确认账户及账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丁女士
2、土地出让金缴纳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乍浦支行 19340801040014615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平湖乍浦支行
33001638835050006445-0001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乍浦支行 1204080129200030665
平湖市 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