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7〕8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村部北侧 | 584.1 | 仓储用地 | ≤1.2 | ≤45% | / | ≥10% | 50 | 12 | 53 |
2 | 平湖市新仓镇平廊公路北侧 | 4369.8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39.29 | 40 | 191 |
3 | 平湖市新仓镇中华村26组,金穗路东侧 | 17159.0 | 工业用地 | ≥1.27 | ≤60% | / | ≥10% | 50 | 160 | 800 |
4 | 平湖市曹桥街道勤安村9组,野丁公路东侧 | 1193.8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 | 47.07 | 12 | 55 |
5 | 平湖市曹桥街道勤安村12组,嘉兴陈达箱柜有限公司南侧 | 1990.0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50 | 20 | 94 |
6 | 平湖市曹桥街道艾伦家具南侧 | 13018.0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50 | 120 | 594 |
7 | 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兴路西侧、海涛路南侧 | 12347.6 | 工业用地 | ≥0.6 | 35%-60% | / | 10%-20% | 49 | 132 | 659 |
8 | 平湖市独山港区海港路东侧、海兴路南侧 | 13693.7 | 工业用地 | ≥1.0 | 35%-60% | / | 10%-20% | 50 | 130 | 622 |
9 | 平湖市独山港区凤舞路西侧、港城路南侧 | 10953.3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2.0 | ≤30% | <40米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00 | 4929 |
10 | 平湖市独山港区虎啸路东侧、港城路南侧 | 12984.7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2.0 | ≤30% | <40米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00 | 5844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1-8号地块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9-10号地块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6月15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申请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9日15:0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5:30时。
2、1-8地块竞得后凭《成交确认书》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有地块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5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1-8号地块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9-10号地块如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交纳,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财政收入专户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10832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1137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29300006748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19812
平湖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31000000000669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18941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7665836157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