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嘉港告字[2017]第03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两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
本次土地按现状土地出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二、两宗地均为征迁保障的限价房建设地块,用于征迁保障的限价房按建筑面积70%配比,30%对外自行销售(上下浮动不超过1%)。
限价房总数:2017-6号宗地限价房不少于1600套;2017-7号宗地限价房不少于1000套;
限价房户型(按套数计):130-135平方米约占50%;115-120平方米约占30%;90-95平方米约占15%;70-75平方米约占5%。限价房价格限定:2017-6号宗地限价房高层均价为4990元/平方米,2017-7号宗地限价房高层均价为4690元/平方米。
征迁户凭嘉兴港区征迁事务所出具的凭证购买限价房。由于选房原因,超过核定面积15平方米(含)以内的面积,超过部分按市场价下浮10%-15%优惠。销售中,征迁户若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给予总房价的3%的优惠让利。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需拟定规划建设方案,且必须满足以上限价房建设等相关条件,(设计费用由竞买方自行承担),并报嘉兴港区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申请方案通过不到3个的,本次挂牌中止。嘉兴港区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81709。
三、竞买人范围:规划建设方案通过嘉兴港区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嘉兴港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 年4月5日至 2017 年4月2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到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规划建设方案审核通过的,凭书面意见书,可于 2017 年4月5日至 2017 年 4月2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到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4月28日 14 时 30 分(国定节假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 年4月28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港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挂牌时间为: 2017 年4月29日9时至 2017 年5月15日 9 时(国定节假日除外),报价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15日上午9时(国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5 日 10 时0 分。
2、地块竞买成交后,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需另缴纳成交总地价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开工申报审批后,不计息退还40%。剩余6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十天内不计息退还。
4、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将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系地址:嘉兴港区天妃路929号
联系电话:0573—85582856(缴纳竞买保证金前,请联系确认账户及账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丁女士
2、土地出让金缴纳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乍浦支行 19340801040014615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平湖乍浦支行
33001638835050006445-0001
开户单位: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偿债准备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乍浦支行 1204080129200030665
平湖市 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