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房产网 > 资讯中心> 本地信息

平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今日起公示

来源:房管处  2017-01-16 13:05:06

摘要:

根据《平湖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5〕27号)和《2015年平湖市住房保障新政策注意事项的规定,经居委会受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收入及财产情况核查、市规划建设部门住房核查、街道初审经平湖市住房保障联审小组联审,初步确定了2015年我市钟埭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15、当湖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133户。根据《平湖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5〕27号)的有关规定,今日起在《嘉兴日报平湖版》、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官网(http://jsj.pinghu.gov.cn/)及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网(http://life.ph2009.com/web/sun/)对以上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窗体顶端

2015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申请条件及对应保障类型

一、具有城市居民户口,经市民政局、总工会核准登记在册的市区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持证达一年以上,即持证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无自有住房,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二、拥有上述证件,但申请家庭拥有私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16平方米;以及虽没有取得上述证件,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4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的经济困难家庭,并符合无房户或拥有私房和承租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16平方米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窗体顶端

具体保障条件可对照《平湖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5〕27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由相关主体或人员提供,本网刊登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真实性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本资料涉及图片、音频素材均来自于网络,仅供文章渲染所用,不作为其他任何用途,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司删除。
关注房产微信
关注视频号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