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做好与同级税务机关房产交易信息实时共享工作,主要明确两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对接工作;房屋交易信息共享内容全省统一;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方式;全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到位后,实行全省房屋交易信息的实时共享等四项要求。
房管处从以下方面展开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明确交换方式、交换内容、交换标准;二是优先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房屋交易系统的对接,确保房屋的基础信息能够实现共享;三是对现有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系统和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全省房屋交易信息共享的要求;四是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就信息共享工作同步推进。
房管处积极做好房屋交易信息实时共享工作
来源:房管处 2016-12-02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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