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职权,近日,司法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建设局五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切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通知》,其中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根据该《通知》,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需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摘抄。摘抄内容包括:该房产坐落的小区名称、面积以及有无抵押、查封等。如因诉讼或保全的必要,需要书面资料的,除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外,查询复印2016年7月20日之前办理的房屋登记档案材料,可以到规划建设局调取,2016年7月20日之后办理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调取,调取时需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和受理通知书。
我市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律师调查取证权
来源:房管处 2016-11-24 0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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