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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房票新政出台

来源:征收办  2016-09-12 09:30:41

摘要:

      近日,我市出台《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房票安置办法在我市尚属首次使用。      

房票安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货币补偿方式的延伸,是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宅房屋解决住房的安置方式。房票是指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宅房屋的资金结算凭证,适用于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票金额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货币补偿奖励及房票安置奖励。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购买经联系会议核定的商品住宅房屋,不得转让、赠与、质押。

《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自2016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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