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家的房子被征收,当然会有补偿安置,以前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而现在又多了一种选择,那就是房票补偿。自本月15日起,我市将施行《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被征收户可以3种安置方式各取所需。
记者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建国中路原平湖饭店地块和解放路老电影院地块这2个被征收地块将试行房票安置,共涉及居民户226户。房屋征收办主任顾林其说:“增加房票安置这种补偿方式,为的是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让被征收户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关于征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已于8月30日向被征收户公示,目前正处于征收第二个阶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
那么什么是“房票”呢?当湖街道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道,房票是指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宅房屋的资金结算凭证,适用于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安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货币补偿方式的延伸,是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宅房屋解决住房的安置方式。选择房票安置的,在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货币补偿总金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货币补偿奖励)一定的奖励。对于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户来说,商品住宅房屋价款高于房票金额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支付。房票金额高于商品住宅房屋价款的,被征收人凭商品住宅房屋购买合同向征收人申请领取房票金额余额。余额在房票金额10%以下(含)的部分,按余额结算;余额在房票金额10%以上的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结算。逾期的房票,按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结算。
实施房票安置,可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但房票安置的房源应当为现房或取得商品住宅房屋预售许可且24个月内交付使用的楼盘,并经联席会议在报名的房地产企业中核定,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购买这些经联席会议核定的商品住宅房屋,不得转让、赠与、质押,并且应当在房屋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截止日起6个月内使用,逾期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