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6〕11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新埭镇平兴线杨庄浜段396号 | 24520.2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50 | 210 | 1038 |
2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黎公路北侧、新兴一路东侧 | 19480.3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20% | 50 | 180 | 858 |
3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善塘西侧、兴平二路东侧 | 8001.2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20% | 50 | 80 | 351 |
4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明路南侧、新华北路西侧 | 50000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20% | 50 | 450 | 2235 |
5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东侧、镇南路北侧 | 14982.5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20% | 48.29 | 140 | 663 |
6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一路东侧、宏建路北侧 | 6646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 <3.6 | ≤20% | <80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20 | 1585 |
7 | 当湖街道通界村平斜公路东侧、春泉街北侧 | 7546.1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 ≤1.5 | ≤30% | <24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 | 1366 |
8 | 当湖街道虹霓集镇和合花苑,虹昌路西侧 | 1395.4 | 批发零售 | ≤1.1 | ≤50% | <9 | ≥10% | 40 | 40 | 188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1-5号地块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6-8号地块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8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8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申请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20日15:0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30时。
2、1-5号地块竞得后凭《成交确认书》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有地块在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5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1-5号地块、8号地块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号、7号地块如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交纳,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财政收入专户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29300006748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19812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10832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1137
平湖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31000000000669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18941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7665836157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