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6〕8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 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群路北侧、新兴三路西侧 | 6666.7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20% | 50年 | 60 | 284 |
2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路北侧、新平一路东侧 | 9763.8 | 工业用地 | ≥0.8 | ≤60% | / | 10-20% | 50年 | 90 | 416 |
3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二路东侧、新凯路北侧 | 59999.8 | 工业用地 | ≥0.81 | ≤60% | / | 10-20% | 50年 | 470 | 2250 |
4 | 新仓镇金沙路南侧,双红村9组 | 443.9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49.71年 | 4 | 19 |
5 | 新仓镇仓庆路北侧,双红村7组 | 1277.3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47.88年 | 12 | 54 |
6 | 新仓镇童车路北侧,双红村7组 | 555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35.56年 | 6 | 23 |
7 | 新仓镇杭浦连接线西侧、力阳新材料北侧 | 3020 | 工业用地 | ≥1.2 | ≤60% | / | ≥10% | 50年 | 26 | 128 |
8 | 新仓镇金穗路东侧,双红村9组 | 13438 | 仓储用地 | ≥1.0 | ≤60% | / | ≥10% | 47年 | 120 | 566 |
9 | 新仓镇金沙路北侧,中华村26组 | 15158 | 工业用地 | ≥1.0 | ≤60% | / | ≥10% | 50年 | 130 | 642 |
10 | 新仓镇仓南路南侧,石路村6组 | 22616.7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1.8 | ≤30% | <60米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30 | 3601 |
11 | 独山港区振港路西侧、星华路南侧 | 3089.8 | 住宿餐饮用地 | ≤1.5 | ≤40% | <20米 | ≥15% | 40年 | 70 | 317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1-9号地块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10-11号地块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7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9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7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申请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9日15:0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5:30时。
2、1-9号地块竞得后凭《成交确认书》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有成交地块在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1-9号地块、11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5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10号地块如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交纳,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财政收入专户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29300006748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19812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10832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1137
平湖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31000000000669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18941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7665836157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