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新区的规划发展一直吸引大家的注意,近日,《平湖市中心城区0573-PH-ZX-21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现在项目引入及实际开发建设中遇到一些变化,拟对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原土地利用图
调整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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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号区域:地块21-04-48,用地性质BR(商住用地)修改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改为1.5-1.8,绿地率下限30.0%不变,建筑密度上限修改为30.0%,建筑控制高度60米不变。
地块21-04-49,用地性质B13(餐饮用地)修改为G1(公园绿地)。
地块21-04-50地块,用地性质B13(餐饮用地)修改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改为1.5-1.8,绿地率下限30.0%不变,建筑密度上限修改为30.0%,建筑控制高度修改为40米。
(二)2号区域:将地块21-05-50、21-05-51、21-05-55、21-05-56、21-05-56-1、21-05-57六个地块合并,用地性质为B1(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1.7-2.2,绿地率下限10.0%(通过地块21-04-49绿地异地补偿),建筑密度上限60.0%,建筑控制高度30米。
(三)3号区域:地块21-05-04,用地性质B13(餐饮用地)修改为A21(图书展览用地),容积率修改为1.0-1.2,绿地率下限30%不变,建筑密度上限40%不变,建筑控制高度修改为24米。
(四)4号区域:地块21-02-74,用地性质A1(行政办公用地)修改为B1(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0-2.5不变,绿地率下限修改为15.0%,建筑密度上限修改为55.0%,建筑控制高度40米不变。
(五)5号区域:地块21-02-38、21-02-40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A33(中小学用地),面积调整为41650平方米,小学规模调整为42班,其他指标不变。
府西小学地块(5号区域)
老汽车南站(1号、2号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