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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5号地块等8宗地块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03-17 10:05:06

摘要: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6〕2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1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5号地块

93.1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77

2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6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3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8号地块

108.6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0

4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16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5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19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6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21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7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22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8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金小区23号地块

110.5

城镇住宅

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

70

20

92

二、拍卖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6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拍卖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6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6日16:3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6:30时。

3、报名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拍卖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4:00时。

5、拍卖地点: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1—8号地块按缴纳保证金金额确定可竞买宗地数。缴纳20万元可竞买任意一宗地,竞得后不再参与竞买其它地块;缴纳40万元可竞买任意两宗地,竞得后不再参与竞买其它地块……,依次类推。

2、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建设。

3、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向当湖街道缴纳20万元开竣工及房屋建造按图施工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按期开工、竣工且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施工图纸要求建造并通过验收的,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违约的按相关规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

5、出让宗地按现状交地,如地下有构筑物、暗浜(沟)、管线等需拆除的,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85631735                   联系 人:吴先生      金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财政收入专户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76658361571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18941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29300006748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19812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10832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1137

平湖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31000000000669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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