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定期存款准利率执行。具体调整为,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10%调整为1.5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35%调整为1.50%。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以2015年年底结余公积金有10万元为例,按照1.50%的存款利率来算,今年这部分结余公积金产生的利息为1500元,比原先多了400元。
“通过提高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而激励更多人有意愿去缴纳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另外,此次利率上调既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简化合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对公积金制度改革和推进都有一定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