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积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一是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继续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拟定了《平湖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5年度实施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对列入年度计划项目落实开发实施主体。年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133.3亩,完成全年720亩目标任务的157.4%。
二是持续推进供而未用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及时制定下发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个项目落实包管领导,同时将项目推进纳入市重大决策执行力评估系统,市重点工作每月例会,定期进行汇报点评,力促项目按时开竣工。强化批后监管,严格办理延期手续,收取履约保证金7547.179万元;收取违约金729.1万元。
三是加快“两退两进”进度。在获得嘉兴三连冠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各项工作不放松,加强协调推进。2015年,完成腾退项目56宗、面积1504.08亩,完成嘉兴年度计划1300亩的115.70%;其中直接腾退51宗,土地面积1309.58亩。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将全市5162家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共评出A类企业172家,B类企业1397家,C类企业730家,D类企业341家。
四是加快批而未供消化利用。对批而未供土地的原因进行再次摸底核查,加快供地速度与节奏,努力提高土地供应率,同时抓好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年内处置闲置土地18宗,其中收回13宗,收取闲置费1089.14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