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平湖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方案》。此次工作方案主要突出四大原则。一是统一登记原则,以《物权法》为依据,落实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二是便民利民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窗口设置,规范业务标准,优化工作职能和业务流程,减少办证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有序衔接原则,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方向,通过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保证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逐步完成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整理、完善和替换,充分保障各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信息共享原则,通过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数据交换接口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有利于工作衔接、有利于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职责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业务规范,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整性,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