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进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平湖市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征收工作指挥部与平湖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10月整合办公。
自2012年以来,我市“阳光征收”从理顺关系职责,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工作和实施工作体制;落实工作举措,率先制订出台《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每年度《平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办法》、《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等;强化公开透明,公开政策依据、公开调查结果、公开补偿方案、公开安置房源、公开评估结果、公开补偿结果;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做到征收“四合法”,即:项目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补偿安置方式合法,逐步走出了一条自身特色的阳光征收道路,受到了嘉兴市征收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加强“阳光征收”信息建设,我市已经基本完成《平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研发,11月份将进入试运行。
市征收指挥部、市征收办整合办公后,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将积极稳妥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予的任务,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也将在原基础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