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划建设局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要求商品房建筑电梯机房应配装空调设施。
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年轻母亲被卷入自动扶梯身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太阳广场,1岁男童左臂卷入自动扶梯致残;7月30日,杭州下城区新华坊小区,女大学生脖子被电梯卡住致死;8月1日,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商场,保洁工被自动扶梯夹住腿部而截肢……短短10天里,电梯“吃人”事故频频发生,不少人谈“梯”色变。接连发生的电梯事件提醒我们,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已刻不容缓,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天气,由于高温使得电梯机房温度升高,容易引起控制设备出现异常,据统计,每年6-9月份都是电梯故障的高发期,占全年故障总数2/3以上 。
根据《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规定,电梯的正常使用条件为: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而夏季气温的升高,高层住宅电梯机房内的***温度已达到甚至超过50℃,机房电路主板上的IBM过热保护装置承受不了,就会出现电梯自行停机而关人现象,过热保护故障次数多了,电路主板甚至有被烧毁导致电梯瘫痪的可能,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及生命安全。据市物管处统计,全市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50个高层住宅项目,共安装电梯872台,涉及电梯机房859间,其中只有261间安装空调,安装率仅为30.4%,另外,该市2个商业项目计8台电梯机房均未安装空调。
市规划建设局和质监局发文要求,对正在开发建设阶段的项目,在高层及小高层住宅电梯机房内应当设计配置空调设备;已交付投入使用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补装电梯机房空调,有效降低电梯机房的温度,减少电梯机房机器设备的故障率,延长电梯机房设备电器元件的使用寿命,确保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