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有关部门对城南
路曹某、祝某2户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腾空并拆除,从而打通了这一地块旧城改造的障碍。市区城南路2-2-B地块综
合整治工程是依据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造工程,位于建国南路东侧,东接东湖景区。自2014年1月发布公告启动征收以来,广大被征收户积极配合,目前该地块被征收户签约率已经超过99%。曹某一户签约并领
取部分安置补偿款却仍一直拒绝腾退原房屋,属违法占用,故有关部门对其实施强制腾空。祝某一户提出的要求与政策明显不符,工作组多次商谈无结果,平湖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25日对祝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而祝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平湖市政府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市有关部门对曹某、祝某2户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腾空后,工作组将继续做好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