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建管处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质量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质量通病防治。在嘉兴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平湖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暂行办法》,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设计文件以及本防治办法,努力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同时,将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作为重点。
二是加强实体质量检测。大力推行《嘉兴市区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暂行规定(试行),对市政工程道路路基强度、面层强度及厚度,桥梁混凝土强度,由第三方进行验证性质量抽样检查,检测结果作为工程结构验收、工程质量评价、设计复核验算等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交底环节。做到监管人员新开工市政项目首次监
理例会必参加,对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注意要点进行交底,确保相关规定、要求一次告知到位。四是加强市政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的监督检测监管。强化对市政工程的建筑材料抽样检验的频率,尤其是将涉及到结构安全的钢筋、桥梁板,涉及到使用功能的管材作为抽查重点。对桥梁桩基检测,要求检测方案及时上报,并将检测数据纳入平湖市地基基础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五是加大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力度。对每个在建市政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在监督检查中,采取查阅资料、询问情况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对每个 月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于市政工程不良行为加强信息报道及媒体报道的曝光力度,提升威慑力。
六是强化验收实体检验及隐蔽验收环节。在宕渣换填层、宕渣层、水稳层等结构层中间验收环节中,做到每路段、每结构层随机必挖,凡是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一律要求返工并进行曝光。同时对管道回填材料、埋深、基础状况等隐蔽工程也进行挖验。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质量,2014年下半年起,凡市政道路工程申报结构验收,现场必须有完整的控制桩号及标高控制点,能看清完整路型,以便复核相关管线走向;同时在土路基验收过程中,对路基标高进行现场复测,确保各道路结构层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取消验收,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