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建建发[2014]448号)。 新规范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我省贯彻实施,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中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15年1月1日以后依法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规范执行。2015年1月1日以前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仍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中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了新标准
来源:建管处 2015-02-12 10: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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