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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政府出台救市“十七条” 平湖将参照执行

来源:嘉兴房超  2014-08-11 15:41:40

摘要:

 8月7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现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土地上市节奏,优化住宅用地和商业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对商业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的管控,统筹安排市本级各区域商业房地产项目用地。

  点评嘉兴房屋供应量大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的状况,而决定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供求关系。政府这次采取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就是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房屋供应量大的问题,相信这条政策效应会在后市变化中逐步体现出来,发挥出强力的调控作用,改变嘉兴迫切需要改变的“供大于求”现状。  

     二、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管理方式。一是对履约保证金实行封顶控制,按规定计提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计提;不足200万元的,按现有比例执行。二是提高差别化分阶段返还比例。项目属按期开工的,可先行返还80%的履约保证金;办理延期开工并按时开发的,可先行返还70%的履约保证金。

  三、适当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对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确有困难的企业,由受让人提出申请,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认定,可办理期限***长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延期手续,并免除其违约责任。

  点评:这两项策政的适当放宽,明显是为了缓解开发商普遍当前面临着的资金困难局面,从而达到适度暂缓供给和需求间矛盾的目的。

  四、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与沪杭同城”战略。重点拓展城际交通对接方式,鼓励商业房地产项目积极引进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企业入驻,打造楼宇经济,吸引上海等地外来高素质人才。

  点评:这条则是为了鼓励本地房企积极对接附 ·近城市的高端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带动高素质人才引进和投资引入,促进本地房地产行业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五、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城乡规划完善房地产项目的区域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的配置。

  六、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实物建设。在房屋征收工作中,鼓励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施安置,或通过收购商品住房进行实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货币补贴方式实施保障。

  点评:采用货币补贴实施保障,有利于带动本地商品房成交。

  七、进一步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机构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优化利率结构,积极采取措施对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对改善性二套房贷款予以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改善信贷服务,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点评:此政策只起到建议作用。银行属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不属于地方政府管辖,现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运作是以规避风险、追求利润为目的。目前商业银行基本上按照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和风险定价的原则对贷款逐笔进行合理定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首套住房信贷需求。因此,“对改善性二套房贷款予以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这点,是否真正能起到作用还在于商业银行的自身政策情况及其意愿。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放贷力度,加快住房公积金放贷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时足额放贷。

  点评:只提出加大放贷力度与速度,没有涉及放宽贷款额度,对贷款购房人没有实质性利好。

  九、取消外籍户口人员在嘉兴购房贷款必须有交满一年社保证明的规定。

  点评:这项规定的取消,能促进外地人来嘉兴买房投资交易。嘉兴房价一直被附 ·近城市看低,此政策可能吸引到外地购房者到嘉兴进行投资性购房 。

  十、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对沿街商铺适当降低***小面积限制,逐渐放宽住宅户型结构配建要求的政策规定。

  十一、调整商品房保修金制度,减轻房企资金压力。对在本地尚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供同等价值的实物房源由房管部门进行销售控制,低冲相应的保修金。

  点评:这两条也是为了缓解开发商当前面临的资金困难,保障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推动地下空间开发投入的回收,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尽早出台相关办法,加快开展地下车位办证工作;加大地面停车收费执行力度,物价部门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积极引导停车由地面转向地下,提高地下车位利用效率。

  十三、房地产项目不再列为招商引资考核内容,各招商主体应通过充分市场竞争,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开发商。

  点评土地财政”是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推手,而脱离“土地财政”并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此项政策,明确表明了嘉兴政府为日后淡出“土地财政”迈出了重要的***步。

  十四、规范税费征收。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稳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研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家庭在市域范围内购买房屋契税免征的相关政策。

  十五、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各执收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可取消的予以取消,可归并的进行归并,可优惠的给予优惠”的原则,研究提出相关处置意见。

  十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控,建立对项目销售价格有异常变动的房地产企业约谈机制。

  十七、积极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正面舆论引导,促进正常消费需求的及时释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县(市)政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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