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当湖街道城南路1号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的前提下,于今年7月7日发布征收决定公告。
据了解,城南路1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起东湖、西至原校场浜,南起新桥港河、北至城南东路(以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共涉及被征收户700余户,征收房屋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根据《房屋征收决定》,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7月7日起120日内;搬迁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7月7日起140日内。如果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即7月7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方式方面,被征收户既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包括城南路4—1地块等地块上的期房,又包括华丰小区、洁芳东区等现房。
据负责城南路1号地块征收工作的当湖街道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征收决定》一公布,他们就在征收范围内对此进行了公告。目前,当湖街道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电话告知被征收户抽签定位选房的相关事宜,房子的评估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记者 胡佳英 孙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