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城北路区块专项推进组工作人员在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向6户被征收户送达了《平湖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记者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上看到,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了两套方案,即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可供选择。按照规定,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房屋腾空,与市当湖街道征收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补偿移交手续。为保障被征收户的权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清楚写明,被征收户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据了解,市区城北路两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北二路,西至松枫港,北至平成路南侧,共涉及304户居民户。我市于去年12月4日发布了城北路地块的《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布了征收补偿方案。通过政策宣传等前期工作,房屋征收工作得到了大部分被征收户的支持。截至目前,已有297户居民户进行了签约,签约率达到97.7%。
然而,被征收户陶某等7户提出的要求不符合征收政策。推进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他们仍坚持己见。目前,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这些被征收户未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北路两侧地块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据相关规定,我市依法向6户被征收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于昨天在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向他们送达了《平湖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另外1户目前还正在启动程序中。
-记者 胡佳英 实习生 黄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