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出台《平湖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2006年10月1日以后已竣工或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由建设单位交纳住宅物业保修金。湖滨花园为我市***个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的商品房项目,该项目由平湖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6#高层住宅及商业用房交付业主日期为2006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17日将满8年保修期。根据《平湖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的通知》文件规定,在住宅物业保修期满前6个月内,将拟退还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的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故我处于本月17日将该项目保修金退还事宜的《公示》下发给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示栏及每幢房屋单元门口进行张贴,确保每户业主都能了解保修金退还的相关情况。 自今年起,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的商品房项目将陆续满8年保修期,我处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退还前的公示及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业主的合法权益,使保修金真正发挥作用。 (钟国跃)
我市***住宅小区启动物业保修金退还程序
来源:物管处 2014-06-24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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