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起,我市23套廉租住房保障房源启动交付。两天时间,房管处已办理交付手续17套。
本次23套房源均位于阳光嘉苑,具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格局,可以充分满足日常居住需求。廉租住房租金按使用面积计算,平均租金1.3元/平方米。
房管部门提醒:实物配租家庭自交房之日起3个月内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实物配租,请保障家庭及时到房管处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有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保障方式。其中,实物配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经民政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核准登记在册,持有《平湖市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平湖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平湖市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其中之一的且持证一年以上的(计算至申报年度末)市区低保、特困职工和特困残疾人家庭;(2)无自有住房,现以市场租金租住私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