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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平湖市广陈镇广前路南侧、广中南路西侧等多宗地块

来源:国土资源局  2013-12-11 19:03:02

摘要: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3〕21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1

平湖市广陈镇广前路南侧、广中南路西侧

25489.9

城镇住宅   批发零售

≤2.0

≤30%

<50米

≥25%

70

40

1000

4590

2

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6组、林丰路东侧

7867

批发零售(餐饮旅馆业)

<3.2

≤30%

<100米

≥25%

40

400

1770

3

平湖市当湖街道虹霓集镇和合花苑、虹昌路西侧

1395.4

批发零售

<1.1

≤50%

<9米

≥10%

40

40

180

4

平湖市新仓镇联盟村、杭浦连接线与仓庆路交叉口西北侧

57579.9

工业     (纸制品)

≥1.2

≤60%

/

10%-20%

50

500

2107.4

5

平湖市独山港区海港路西侧、中山路北侧

47000.1

工业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2

35%-60%

/

10%-20%

50

300

1410

6

平湖市曹桥街道野丁公路东侧、张家港西侧

68102.3

工业     (造纸)

≥1.0

≤60%

/

10%-20%

50

500

2043.1

7

平湖市曹桥街道野丁路西侧、景兴大道南侧

22998.0

工业     (造纸)

≥1.0

≤60%

/

10%-20%

49

160

768.2

8

平湖市曹桥街道沈章河东侧、景兴大道南侧

8944.7

工业     (造纸)

≥1.0

≤60%

/

10%-20%

44

60

299

9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家桥港东侧、新07省道北侧

4046.9

工业      (纸制品)

≥1.0

≤60%

/

10%-20%

50

30

139.6

10

平湖市曹桥街道野丁路西侧、景兴大道南侧

3238.7

工业     (造纸)

≥1.0

≤60%

/

10%-20%

49

26

108.2

11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

890.8

工业     光伏电池制造

≥1.2

≤60%

/

10%-20%

42.6

8

32.1

12

平湖市新埭镇创强路北侧

1333.4

工业(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1.2

≤60%

/

10%-20%

50

10

 45.3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1-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4-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1月6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25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6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8日14:30时(工作时间内)。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4年1月8日15:00时。

2、1-3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12号工业地块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在10日内凭《项目投资协议书》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2号地块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中标确认书生效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的50%转为项目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其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附 ·近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5、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5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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