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平湖市城南路2-2-B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
公 告
平政发〔2013〕200号
根据《平湖市2013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我市将对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路2-2-B号地块实施综合整治改造。为了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平稳、有序、公正、公开,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已组织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屋征收等部门,对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路2-2-B号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
现面向全体被征收人征求意见,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当在12月22日之前提交书面意见,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市政府将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修改意见反馈地址: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虹桥北堍(原广电大楼底层)现场办公点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85132161 85133195 85015850 85121210
附件: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路2-2-B号地块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