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13〕12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
1 | 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永丰村镇南路北 | 24009.7 | 工业(其他) | ≥1.2 | 35%-60% | ≥7410 | 10%-20% | 50年 | 160 | 792 |
2 |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北、五洲路东侧 | 1947.3 | 工业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0 | 35%-60% | ≥5940 | 10%-20% | 50年 | 14 | 65 |
3 | 平湖市新仓镇中华村金沙路南侧 | 5989.1 | 工业 (机械五金) | ≥1.0 | ≤60% | ≥6195 | 10%-20% | 50年 | 44 | 216 |
4 | 平湖市新埭镇创强路南侧、虹和医疗器材公司西侧 | 19850 | 工业 (塑料制品业) | ≥1.2 | ≤60% | ≥10590 | 10%-20% | 50年 | 120 | 596 |
5 | 平湖市独山港区集港路东侧、海河路南侧 | 150377 | 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0.6 | 35%-60% | ≥6645 | 10%-20% | 50年 | 1580 | 7895 |
6 | 平湖市独山港区集港路西侧、卫星路北侧 | 13333.3 | 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0.6 | 35%-60% | ≥4125 | 10%-20% | 50年 | 140 | 700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12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9月4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2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6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5:30时。
2、土地中标确认书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项目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其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工业用地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凭《项目投资协议书》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 , ,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行: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09064030739
开 户 行: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