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金色港湾一期项目交付使用备案的公示
开发建设单位 | 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小 区 名 称 | 总建筑面积(m2) | 86849.58 | ||||
座 落 地 点 | 东湖大道东侧、上海塘南侧 | |||||
幢 号 及 组 团 名 | 1—10 |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 已备案 | |||||
建设施工单位 | 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铁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监理单位 | 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 江苏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 |||||
根据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实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备案制的通知》(平建房[2006]2号)的要求,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色港湾1-10幢项目已竣工,并通过相关的专业验收和竣工备案,实施了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6日。
如对以上小区交付使用备案方面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书面情况反映请至:平湖市东湖大道597号房地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5010004 传真:850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