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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12〕9号

来源:平湖国土资源局  2012-07-31 01:26:37

摘要:
平国土告字〔2012〕9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1
平湖市独山港区东西大道北侧
13128.2
住宿餐饮
商务金融
<2.6
35%
<60米
≥25%
40
 250
1067
2
平湖市新仓镇朝阳路西侧
2930.8
批发零售
≤1.2
55%
≤12米
≥10%
40
120
560
3
平湖市广陈镇广前路北侧
1669.7
城镇住宅
<1.6
35%
≤18米
≥20%
70
50
225
4
平湖市独山港区聚福西路东侧
15340
工业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1.2
35%-60%
/
10%-20%
50
120
575
5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黄姑塘北侧
3462
仓储
≥0.8
35%-60%
/
10%-20%
50
30
130
6
平湖市曹桥街道王楼路南侧
3333.3
工业(食品制造业)
1.4-2.0
35%-45%
/
≥10%
50
30
125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0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12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20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22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号:86002866670809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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