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12〕9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1 | 平湖市独山港区东西大道北侧 | 13128.2 | 住宿餐饮 商务金融 | <2.6 | <35% | <60米 | ≥25% | 40年 | 250 | 1067 |
2 | 平湖市新仓镇朝阳路西侧 | 2930.8 | 批发零售 | ≤1.2 | ≤55% | ≤12米 | ≥10% | 40年 | 120 | 560 |
3 | 平湖市广陈镇广前路北侧 | 1669.7 | 城镇住宅 | <1.6 | ≤35% | ≤18米 | ≥20% | 70年 | 50 | 225 |
4 | 平湖市独山港区聚福西路东侧 | 15340 | 工业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 ≥1.2 | 35%-60% | / | 10%-20% | 50年 | 120 | 575 |
5 |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黄姑塘北侧 | 3462 | 仓储 | ≥0.8 | 35%-60% | / | 10%-20% | 50年 | 30 | 130 |
6 | 平湖市曹桥街道王楼路南侧 | 3333.3 | 工业(食品制造业) | 1.4-2.0 | 35%-45% | / | ≥10% | 50年 | 30 | 125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0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12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0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2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