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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当湖街道大桥路南侧、曹金路东侧

来源:平湖国土资源局  2011-12-15 02:29:28

摘要: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1〕27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平湖市当湖街道大桥路南侧、曹金路东侧

18642.4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1.8

≤30%

<60米

30%

70年、40年

1500

7392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6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28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6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10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15: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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