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11)21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本地块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17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 2、报名时间: 3、报价时间: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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