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平湖市当湖街道曹兑路南侧、南市路西侧 32334.4 商务金融、 批发零售 <3.9 ≤30% <100米 ≥25% 40年 2000 5723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29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1、公告时间: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21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9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16:30时。3、报价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日14:30时。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其他事项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5:00时。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6月2日
平国土告字〔2011〕9号
来源: 2011-06-07 2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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