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实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备案制的通知》(平建房[2006]2号)的要求,游艇公寓项目现已竣工,并通过相关的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了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经审核,拟通过对以上项目交付使用备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日。
如对以上小区交付使用方面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
来电、来信、来访请致:平湖市房地产管理处开发管理科,东湖大道597号2楼。联系电话:85010004 传真:850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