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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征迁出新招 征迁采取“排定法”

来源:平湖日报  2010-07-06 17:33:47

         7月1日下午,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征迁指挥部和农村征迁推进组对位于南市路汽车南站旁、大胜村18组的某遗留房屋进行了拆除。该遗留户因对自家房屋的评估价格有异议,迟迟没有签约。上月,工作人员按照排定的时间表,开展“攻坚”,在征迁人员的努力下,该被拆迁户主动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在上月底对房屋进行了腾空。

  推进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剩余的遗留户普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动员遗留户签约一直以来都是征迁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记者从农村征迁推进遗留户拆迁四组了解到,大胜村早在2005年就被列入了城市开发建设的征地范围,经过多年的动员征迁,该地块还剩余大胜村24组7户遗留户未签约腾空。这些遗留户房屋分别涉及不同的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其中2户涉及汽车南站扩建项目(临时市内公交车),2户涉及胜利路、南市路的绿化工程,3户涉及公检法相关工程建设项目。

  3月中旬,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征迁工作启动后,怎样更有效地劝导遗留户及早签约,不影响项目工程的建设进度,成了征迁组工作人员经常思考的问题。记者在农村征迁推进遗留户拆迁四组的办公桌上,看到一张遗留户搬迁进度倒计时表,表上清楚地注明了每户遗留户的限制搬迁时间以及强制拆迁时间。原来,为了可以按时完成征迁任务,征迁组人员想出了征迁新招,即征迁“排定法”,排定顺序是按照遗留户所处的地理位置而定,用倒计时的方法来推进征迁工作。有了这一张进度表,工作人员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征迁工作也有了不少突破,正按照每月1户的速度推进征迁。

  上月底,征迁人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上门进行劝说,告知该遗留户在排定表上的限制搬迁时间。在多次交流沟通后,该遗留户终于转变了想法,在协议书上签了字。采用排定法后,征迁组人员征迁工作开展顺利。截至目前,大胜村还剩遗留户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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