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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受浙版楼市细则影响

来源:平湖日报  2010-06-11 17:48:25

        近日,家住园丁新村的朱先生准备买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一下三口之家的居住条件。“***近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么多,虽然我们***套房子的贷款已经还清了,但现在买第二套房子,不知道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和利率有没有受影响?”朱先生有点担心。

  笔者了解到,4月中旬以来,政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频频出台,各商业银行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日前,浙江省政府在国务院出台房产新政后首次出台楼市细则,其中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以及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作了相应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利率低,与商业贷款相比有着一定的优势,是许多购房者房贷的***。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像朱先生这样对“平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否受新政影响”存有疑问的市民有不少,日前笔者就市民关心的这一问题专门进行了采访。

  浙版新政强调公积金优先保障首套房

  在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新政实施一个多月之后,各地楼市均呈现出浓厚的观望气氛。继北京、深圳等城市自主制定楼市调控的地方细则后,近日浙江省率先出台了***省级细则,即《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给、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等18项内容,重申贯彻国务院“新国十条”房产新政。

  值得关注的是,浙版楼市实施细则强调了“差别化政策”,提出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反之,对于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受到遏制。细则中指出,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从紧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执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优先保障首套房”的政策明显表明,浙版楼市新政的基调是鼓励市民购买首套住房,而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了“有保有压,民生为先”的原则。

  平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已提至五成

  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还没有受到此次浙版楼市新政的影响。据悉,现在我市双职工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35万元,对于贷款次数并没有限制。而早在浙江楼市细则出台之前,4月16日,我市就已经按国务院***要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30%;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为50%。而“二套房利率是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不涉及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依旧遵照之前的政策:贷款1至5年,年利率为3.33%;货款5至30年,年利率为3.87%。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对我市居民购房影响不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毛原华告诉笔者,虽然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已经调整至50%,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仍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利率依旧按照原来的贷款利率执行,即贷款时间5年以内的利率为3.33%,5年以上为3.87%,而二套房的商业贷款是基准利率的1.1倍,即6.53%。相比之下,还是有2.66个百分点的优惠,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优惠了很多。因此,大部分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还是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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