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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租房不少家电超龄服役

来源:平湖日报  2010-05-14 01:13:57

        “全装修、全配置”、“家电齐全”,在房屋租赁市场,设施齐全的房子往往更受租房客青睐。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与相对高昂的房租相比,“全套设备”往往存在“超龄服役”现象,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旧家电闯祸房客遭殃

  王小姐在我市百花东村租住了一室一厅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月租金也达到了800元,主要就是因为屋子里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热水器等设施都齐全。可前几天,洗衣机进水管突然断裂,屋内水漫金山,事后,她找房东协商,认为是洗衣机已超出使用年限所致,而房东却坚持认为是王小姐使用不当。

  和王小姐有相同遭遇的房客不在少数。在城南新村的一家出租房内记者看到,屋内的燃气热水器已使用了10年以上。而许多房客却认为,家用电器只要没发生故障,就可以无限期使用,对“超龄”家电的安全隐患认识很少,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监管缺失遇问题投诉难

  “超龄”家电一旦出现故障,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在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上,房东处于强势地位,房客为了寻找价廉物美的房子,往往抱着“能用就好”的心态。“使用前先验证一下,能用就好,年限什么的倒不是太注意。”房客朱先生说,“反正有合同,有问题就找房东。”但租赁合同真能维护房客的权益吗?

  据了解,在房屋租赁的标准合同中,家用电器统称为附属设施,写明数量和品名,并无年限、安全性的规定,而且大多数人为了避免麻烦,双方直接签订简易合同,其中关于附属设施的更是寥寥数语。身兼中介和房东双重身份的王先生说:“一般来说,遇到纠纷,我们会让修理工来判断是老化还是人为损坏。如果属于陈旧老化,那就由房东负责;如果是使用不当,则由房客负责。”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缺少监管,此类投诉问题由于责任难以界定等因素,还较难处理。

  租房前做好检查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家电“超龄”工作存在很多隐患。一方面,家电的线路老化、元器件锈蚀损坏,增加了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可能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机器的使用性能会大大降低,无法发挥应有效果,而且会浪费大量的电能,与现在提倡的环保、低碳生活相违背。

  “大型家电的工作年龄一般为10年至15年不等。”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然而不同于汽车使用到规定年限后就要强制报废,家电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报废或更换,相关部门只能给出参考。因此,消协提醒市民在租房前应先查看房东留下的家电,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明家电故障的处理办法,以免带来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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